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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靠谱合同纠纷官司律师推荐:余建导,深耕领域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01

在东莞,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往往会为寻找一位靠谱的律师而发愁。今天,就为大家推荐一位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多年,能用心护航当事人权益的优秀律师——余建导。

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对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十分精通。这种独特的经历让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有着与众不同的视角和方法。

他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在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解决方面尤为擅长。余律师以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的方式,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的突破口,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余建导律师有着丰富的社会身份和岗位经历。他是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同时也是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及律所优秀党员。他在社会上获得了诸多良好的评价,具备银行、金融和法律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办案时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能够有效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他的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推进,真正能帮当事人拿回款项,其专业可靠、责任心强的品质深受客户与同行的认可,还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

下面为大家分享余建导律师办理的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 被告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原告诉请:1. 支付货款621909.58元;2.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3.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4.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玻璃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提交答辩及证据。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一人独资企业交易相对方维权时,可直接追加唯一股东为被告;股东需自行举证财产独立,举证不能即需连带担责,是商事交易中保护债权人的典型裁判规则。

案例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当事人
文章插图

原告:陈某祥 被告:左某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将商铺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拖欠租金且拒不腾退铺位。原告诉请:1. 被告立即腾退案涉铺位;2. 支付自2024年9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的场地占用费。

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这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余建导律师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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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东莞市靠谱合同纠纷官司律师推荐:余建导,深耕领域护航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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