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诚信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以专业实力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09-01
在青岛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薛蓓。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始终以专业实力用心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薛蓓律师是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曾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如今,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民商事业务骨干。不过,她的专业深耕远不止于此,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更是有着卓越的表现。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以来,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了若指掌。
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还能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她统筹庭审策略、精心进行法庭质证,做好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还为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同时,薛蓓律师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她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上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中的专业能力。在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中,她展现出了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应对能力。
一、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是王某,被申请人(复议被告)为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议机关是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涉案文书是《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核心事实时间线如下: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之后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并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了三点抗辩理由,包括王某主体不适格、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2022年2月28日,薛蓓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还附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二、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三、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薛蓓律师分析认为,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对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在核心期限问题上,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
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战经验都十分出色。她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真正做到为当事人权益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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