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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孙玉波,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04

在随州市的法律天地里,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孙玉波,他如同一位坚定的守护者,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为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孙玉波律师,男,汉族,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本科学历。他曾服役于公安消防部队,如今是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与此同时,他还兼任随州市政协委员、湖北省省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随州市依法治市法治督查员、随州海关特约监督员、随州市市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随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且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丰富的经历让孙玉波律师兼具法学专业功底、部队锤炼出的责任担当以及多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其实务履历十分丰富。在执业期间,他成功代理了多起随州地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专注于涉黑涉恶等重大典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他的专业主攻方向涵盖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人身暴力犯罪刑事辩护,在取保候审、不起诉、定罪免罚、认罪认罚从宽等关键环节上,拥有成熟的办案经验和突出的实务技巧。

孙玉波律师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依托系统的法学教育背景、多行业历练积淀以及长期的专职律师执业经历,他形成了扎实的理论素养与实战办案能力。他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善于精准研判案件、高效化解纠纷,凭借专业、严谨、负责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孙玉波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

文章插图

被不起诉人肖某是一位务农人员。某年5月下旬晚间,肖某前往当地禁渔水域,投放了10副地笼网进行捕捞,不过全程未捕获水产品。经调查,案发时段处于当地规定的禁渔期,地点属于禁渔区,且他所使用的地笼网网目尺寸均小于30mm,属于法定禁用渔具。案发后,肖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讯问,并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在这个案件中,孙玉波律师精准把握案件要点,考虑到肖某具有自首、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抢劫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章某,在案发时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他伙同多名同学,多次以暴力、威胁方式向同校学生索要香烟、零钱,并逼迫对方变卖手机转账获利,后续还以财物损坏为由再次威胁、索要财物,受害方家长就此报了警。案发后,章某家属与同案人家属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孙玉波律师从章某是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结合他以轻微暴力、威胁手段强取少量财物的情节,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综合全案情况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告知被害人可依法申诉或提起自诉。

非法采矿、挪用资金相对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余某是某石业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该石业公司及下属多家分公司长期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开采花岗岩,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停工并予以行政处罚。经认定,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巨大,余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中,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另外,余某未经公司审批,擅自将单位821万元备用金转出至个人账户及指定账户,资金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仅存放于个人账户,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全额退缴涉案赃款,积极配合修复受损环境,自愿认罪认罚。孙玉波律师充分考虑余某的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向检察机关积极辩护,最终检察机关对两罪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挪用资金依法发还原单位。

孙玉波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发光发热,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他就像随州法律天空中的一颗璀璨明星,为人们指引着法律的方向,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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