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可靠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马翊晴,专业深耕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05
在河南新乡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马翊晴。她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马翊晴律师是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历。她在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于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自2022年9月起至今,一直就职于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不仅如此,她还在新乡市律师协会有着重要的任职,担任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马翊晴律师已经取得中级职称,凭借着多年的努力和积累,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在业务方面,马翊晴律师的专长领域十分突出。她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领域等方面积累了丰厚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对于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领域都有一定的研究。她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还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从这些经历可以看出,马翊晴律师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在学术研究上,马翊晴律师也颇有建树。她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导报发表了《行政相关人的认定标准研究 ——基于行政审判案例的统计分析》,展现了她在法律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入思考和专业见解。
同时,马翊晴律师也获得了诸多荣誉。2021年12月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2022年度、2024年度被评为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先进个人;2023年度获得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最大进步奖;2025年度荣获河南中原法汇律师所特殊贡献律师。这些荣誉是对她工作的高度肯定。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马翊晴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能力,下面分享两个她处理过的经典案例。
案例1 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 一、基本案情 原告:于某;被告1:李某;被告2:李某哥哥(某男) 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170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某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载明借款170万,约定月息2.5分,落款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524,750元。李某哥哥一审抗辩:签字时是空白借条,仅帮妹妹走账,未实际收款、无借款合意,申请指纹鉴定(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称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不知情。 二、法院裁判要点 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170万,原告自愿将李某全部转账524,750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1,175,250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2万元还款未计入,改本金为1,155,250元。 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驳回鉴定申请。 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条规定的债务加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2024年8月LPR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三、裁判结果 李某十日内偿还本金1,155,250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1938元; 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二被告主要承担。 四、典型启示 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构成债务加入,需连带还债; 仅签字无手印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 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签字时为空白纸”对抗善意出借人。
案例2 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 一、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被告1:王某;被告2:某建筑分公司;被告3:总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 王某与该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120万元,后双方签订《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王某 + 分公司,加盖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120万,月息2分。 (案例2后续内容未完整提供,但可体现出马翊晴律师处理案件的类型和能力范围)
如果您在河南新乡市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马翊晴律师会以她的专业和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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