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推荐:穆海燕,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05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穆海燕。她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在婚姻困境中迎来转机。
穆海燕律师所在的律所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她不仅是律所的创始人,更是担任着主任律师这一重要职级。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了17个年头。她本科学的是法学专业,并在2007年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她主要专注于离婚财产分割这类细分领域。多年来,她累积承办了上千件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在婚姻家事案中,她能够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穆海燕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个人特色和执业风格。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更是十分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她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风险防范,以企业法律顾问为核心,全面覆盖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她始终秉承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曾获得“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并且是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时,她还担任着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一社会职务,并且出席过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
下面给大家分享两个穆海燕律师办理的婚姻家事经典案例: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原告是陈女,被告是吴男,案由为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是穆某和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毫无经济贡献。被告还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都未曾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没有夫妻共同生活,也断绝了沟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为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还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还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况。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无争议。但原告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所以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案例二:婚内单方举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因文档未提供详细内容,此处暂未展开)
穆海燕律在离婚纠纷领域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负责任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支持。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法律难题,她会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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