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合同纠纷律师王德福:诚信之选,专攻合同纠纷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06
河南郑州合同纠纷领域的靠谱之选——王德福律师
在河南郑州的法律行业中,有这样一位专注而尽责的律师——王德福。他是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 2013 年踏入法律行业以来,至今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里,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善于处理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各类纠纷案件。他曾多次代理郑州居民诉讼拆迁补偿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还代理过涉及 1.5 亿元标的额的建工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王德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下面为您介绍他代理过的典型案例。
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韩国某旅行社,被告是河南某旅游公司。在 2019 年 5 月起,原告与被告下属郑州分公司开展韩国旅游接待业务合作,不过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是形成了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在合作期间,原告先后向该分公司缴纳了两笔合计 60 万元的旅游保证金。后续经过核算,在扣除应付团费后,分公司还需退还原告保证金余款 303050 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终止了合作。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分公司却以疫情为由拖延,拒不退还,之后该郑州分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于是,原告将总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保证金 303050 元,并按年利率 3.45% 支付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的利息。
被告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认为本案已经超过 3 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了胜诉权;声称案涉对接人员并非公司正式员工,无权代表公司作出债务承诺,聊天记录与公司无关;还表示双方没有利息约定,原告无权主张利息;并且认为被告并非适格诉讼主体,应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裁判要点明确: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注销后民事责任由设立的总公司承担,所以本案被告主体适格;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因此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核算,保证金扣减应付团费后,剩余 303050 元的返还义务成立;利息方面,不支持原告主张的起算时间,调整为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 LPR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需在十日内向原告韩国某旅行社返还 303050 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自然人将自有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某自然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租赁履行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拖欠 2019 - 2023 年的历史物业费,且未按约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构成违约。同时,被告退租后遗留了大量装修隔断、门头、淋浴间等设施未拆除,原告委托第三方拆除的报价为 6 万元。于是,原告诉请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赔偿拆除装修费用。
被告则进行了抗辩:称自己在 2024 年才承租房屋,没有义务承担承租前的历史物业费,还认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表示双方已口头协商变更租赁范围,是原告单方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强调案涉遗留装修为前租户所建,自己承租后未改动房屋格局,无需承担拆除责任;还指出原告擅自停电造成了自己的经营损失,原告应予以赔偿。
王德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总是能为当事人制定出恰当的诉讼策略。无论是面对怎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他都始终秉持着诚信、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在河南郑州的合同纠纷领域,王德福律师无疑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靠谱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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