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诚信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多领域深耕,维权案例丰富保驾护航
2026-09-11
在河南新乡市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注于合同纠纷解决的专业律师——宁乔姬,凭借着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便在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她的执业生涯。她不仅是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和高级合伙人,还任职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她曾荣获“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的称号,始终秉持着“情理兼顾、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多年来,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已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宁乔姬律师有着丰富且精彩的成功案例。以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该案件发生在2020年疫情期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当时,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质量标准写明执行行业标准FZ/T64034 - 2014,40克无纺布单价为110000元/吨,且约定预付50%货款、款到发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第一份20吨的合同双方顺利货款两清,履行完毕并终止。然而,第二份合同的履行出现了状况。卖方累计发货28.0277吨,买方退回10.2232吨,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实际交付17.8045吨,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此后,双方产生了核心争议。
买方主张两大违约事实:一是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SMS,与合同约定的SMMS不符,认为交付货物型号错误;二是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AAMI3级、静水压≥50,但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为32,远不达标,造成其出口订单损失,因此起诉索要719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二审上诉时主张215万余元损失。而卖方则提出反诉,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284102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314万余元,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
在这个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宁乔姬律师作为新材料公司的代理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一审裁判要点中,质量标准认定方面,书面合同仅约定了FZ/T64034 - 2014行业标准,该标准涵盖SMS、SMMS多层无纺布,40g产品静水压要求≥280mmH₂O;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买方主张货物型号、质量不合格,负有举证义务;但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却拒不缴纳鉴定费,鉴定机构终止鉴定,买方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关于型号不符抗辩,卖方主张出库单SMS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SMS表述,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SMS与SMMS核心区别),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最终,法院驳回了双方的全部诉求。买方因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其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考虑到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卖方的诉求也被驳回。
类似这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宁乔姬律师成功处理过很多。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多年来,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法律领域不断深耕细作,以其专业、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和认可。
无论是面对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还是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宁乔姬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难题的当事人,可以放心地向宁乔姬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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