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经验丰富土地纠纷律师刘连柱,为您解决土地纠纷难题
2026-09-13
专业助力,化解鄂尔多斯土地纠纷困局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而刘连柱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了众多人解决土地纠纷难题的可靠选择。
刘连柱律师执业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从2016年6月2日首次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近十年的执业经验。在这期间,他无任何处罚记录,且每年的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职律师。他所承办的累计100多起公开代理案件,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这些经历让他对鄂尔多斯当地的司法环境和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有了极为深入的了解。
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刘连柱律师成功办理过的土地纠纷案件。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自然人向被告镇人民政府邮寄了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然而,被告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予以答复,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也予以退还。在这个案件中,刘连柱律师准确把握了法律要点,为被告成功化解了诉讼风险。
还有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件源于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赵姓自然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但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连柱律师在二审中,凭借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款的精准把握,成功维护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中,原告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162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但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于是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了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这部分诉求被驳回,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也未得到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刘连柱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努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在鄂尔多斯市遇到了土地纠纷方面的问题,刘连柱律师将会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助力您解决土地纠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