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鹤壁市!建设工程领域律师王一民,口碑与实力兼具之选
2026-09-14
在鹤壁市的建设工程领域,当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时,有一位律师是值得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他就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任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的王一民律师。
王一民律师出生于197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早在2001年他就取得了律师资格,并于2002年起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始执业生涯。他多次以律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比如2023年参与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
近年来,王一民律师专注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对这两类诉讼有深入的研究。他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从公开裁判文书能够了解到,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包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代理权限从一般代理到特别授权都有涉及。截至2024年12月,其姓名与执业证号仍列于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名单。
下面为大家介绍他代理过的几个经典案例。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案件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并且工程未完工,他对所建设工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里存在诸多疑难问题,首先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其次工程建设期间为2012至2014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不过,在王一民律师的努力下,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里,王一民律师是原告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份起诉,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188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还有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王一民律师作为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告诉请的是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一诉讼请求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在王一民律师的指导下,原告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鹤壁市遇到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王一民律师无疑是可以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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