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合同纠纷律师王德福,擅长合同纠纷办案有保障
2026-09-14
河南郑州合同纠纷领域的靠谱之选——王德福律师
在河南郑州,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往往让当事人陷入两难的境地。而在这复杂的法律困境中,有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王德福。
王德福律师就职于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进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几年的丰富经验。他的业务范围广泛,尤其善于处理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各类纠纷。在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多次代理郑州居民诉讼拆迁补偿案件,也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还曾代理涉及1.5亿元标的额的建工诉讼案件等,为当事人成功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下面通过王德福律师曾经办理的两个典型合同纠纷案例,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韩国某旅行社,被告为河南某旅游公司。2019年5月起,原告与被告下属郑州分公司就韩国旅游接待业务展开合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形成了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向该分公司缴纳了两笔合计60万元的旅游保证金。后来经过核算,扣除应付团费后,分公司还需退还原告保证金余款303050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终止合作,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分公司却以疫情为由拖延拒不退还,之后该郑州分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于是,原告起诉总公司,要求返还保证金303050元,并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0年2月1日起的利息。
被告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称本案已超3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案涉对接人员非公司正式员工,无权代表公司作出债务承诺,聊天记录与公司无关;双方无利息约定,原告无权主张利息;被告非适格诉讼主体,应驳回原告诉请。
在王德福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裁判。法院认为,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注销后民事责任由设立的总公司承担,本案被告主体适格;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核算,保证金扣减应付团费后,剩余303050元的返还义务成立;对于利息,不予支持原告主张的起算时间,调整为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最终判决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在十日内向原告韩国某旅行社返还3030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自然人将自有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某自然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都有明确约定。在租赁履行过程中,原告称被告拖欠2019 - 2023年的历史物业费,且未按约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构成违约。同时,被告退租后遗留了大量装修隔断、门头、淋浴间等设施未拆除,原告委托第三方拆除,报价为6万元。因此,原告诉请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被告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赔偿拆除装修费用。
被告则抗辩,自己2024年才承租房屋,无义务承担承租前的历史物业费,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双方已口头协商变更租赁范围,原告单方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无违约行为;案涉遗留装修为前租户所建,被告承租后未改动房屋格局,无需承担拆除责任;原告擅自停电造成被告经营损失,应予以赔偿。面对被告复杂的抗辩理由,王德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原告据理力争。
如果您在河南郑州遇到了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考虑王德福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您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152582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62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