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可靠破产纠纷律师推荐:刘学志,深耕该领域,办案严谨且维权有成功案例
2026-09-14
在郑州的破产纠纷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学志。他凭借着多年的深耕细作,在该领域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刘学志律师任职于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这一重要职务,同时还是一级律师。他1966年2月出生,籍贯是河南开封尉氏,自从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法律工作中。
刘学志律师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1985年至1987年,他在河南省司法学校完成中专学业,之后又在1989年至1994年于河南大学攻读本科。这种跨阶段、多层次的学习经历,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他的工作经历更是异常丰富。自1987年7月开始,他就踏入了法律行业。最初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最终成为律所副主任、主任。2000年至2005年,他在尉氏县司法局任职。而从2005年3月至今,他一直在郑州做执业律师,并且从2012年9月起,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是刘学志律师的专业特长领域。在这个领域,他凭借着严谨的办案态度,取得了诸多成功案例。就像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充分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原告之一的何某是实际施工人,但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原告之二的王某是债权受让方。被告分别是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和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还有作为工程介绍人的第三人王某海。
案件的基础情况较为复杂。何某经人介绍对接项目后,因自身资质问题,以挂靠的方式施工。他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是由何某独立完成全部施工等工作。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来,何某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王某,但因昌弘某公司的债务问题,案外人申请强制执行,划走了破产分配款。何某和王某通过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最终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诉讼。
刘学志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类似的案件中,能够为当事人严谨分析、仔细应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
此外,刘学志律师还在社会上担任诸多重要职务并获得了不少荣誉。2016年至2021年,他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入选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2023年,分别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破产法学研究会的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同时,他个人多次被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还获得过“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等称号。在他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期间,律所也荣获了“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
如果您在郑州遇到了破产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刘学志律师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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