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靠谱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深耕该领域为当事人维权保驾护航
2026-09-15
青岛靠谱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推荐:薛蓓,专注专业守护权益之路
在青岛行政复议诉讼的法律领域,薛蓓律师宛如一颗闪耀的星,以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薛蓓律师是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不仅荣获国家奖学金,还被评为优秀硕士研究生。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更是民商事业务骨干。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薛蓓律师有着核心深耕的业务方向,主要负责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以及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她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于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极为熟悉。
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薛蓓律师精研与行政法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在实务中,她懂得如何运用这些法律知识去剖析案件,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方案。
她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曾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面对疑难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她能独立代理,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她的努力,实质性化解了众多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帮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薛蓓律师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了解薛蓓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中的专业能力。
经典行政法案例
王某诉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王某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某村村民王某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19年7月6日:王某家中看护房、养殖棚被拆除。此后,王某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赔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案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王某补偿赔偿诉求。
2022年1月29日:王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答复意见书。
2022年2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复议答复,提出三点抗辩:①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建造,王某主体不适格;②本案属于信访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2年2月28日:薛蓓律师所在团队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信访答复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履行补偿赔偿法定职责”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拆除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建筑拆除主体、拆除职权、违建认定合法性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王某提交的是履职补偿申请,并非单纯信访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信访答复”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补偿责任: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法定职权;但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和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最高法判例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拆除行为,至2022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索要拆除补偿赔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符合最高法认定的 “重复处理、规避期限” 情形。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薛蓓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案件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展现了她在行政复议诉讼领域的卓越能力。
如果你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遇到问题,薛蓓律师会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你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本文转自1:https://xuebei.66law.cn/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04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