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口碑出众,深耕建设工程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21
揭秘!鹤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之道
在鹤壁市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问题如同隐藏在暗处的礁石,随时可能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在这片充满挑战的海域中,有一位专业的引航员——鹤壁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王一民,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着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他出生于 1970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本科学识。2001 年,他顺利取得律师资格,并自 2002 年起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多次以律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例如 2023 年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近年来,王一民律师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上。他对这两类诉讼进行了深入研究,凭借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诉讼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让我们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了解一下王一民律师的专业能力。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他对所建设工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成为了案件的焦点。这一诉求存在诸多疑难问题: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工程建设期间为 2012 至 2014 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也备受争议。然而,经过王一民律师的不懈努力,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同样充满挑战。该工程于 2003 年 12 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 2025 年 1 月份起诉时,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 20 年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凭借着对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 188 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问题。原告在王一民律师的指导下,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难题。
在鹤壁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王一民律师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工匠,用专业和执着雕琢着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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