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口碑出众,多领域深耕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22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的资格。他身兼数职,现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他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律师,这些荣誉无疑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从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更是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积极投身于法治宣传和公益服务工作。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了解刘伦律师的办案能力。
范某某体育彩票非法经营案
案情简介
范某某从事实体经营,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群聊进行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公诉人起诉其涉嫌非法经营,获利金额约240万元,刑期预计在6年左右。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刘伦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作为范某某的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律师认为范某某确实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但对获利金额、流水以及自首问题存在异议。随后,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
辩护思路
刘律师认为,虽然范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但在认定后应着重关注获利和经营流水。减少经营流水可降低定罪量刑的刑期,扣减获利金额能帮助委托人减少退赔金额和罚金。同时,要关注主客观情况。范某某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获利金额在收取佣金时已扣除,这部分不应算作获利金额。经过多方谈判,成功说服公诉人扣减了近180万元的获利,大幅缩减了退赃和罚金,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对于自首的认定,若被告人仅对案件事实和情节有部分异议,仍应认定为自首。
办案结果
经过与检察院多次协商,最终认定获利金额为64万元,刑期从6年降低至3年10个月。
其他成功案例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刘伦律师通过深入剖析税务政策与刑事司法边界,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烟草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刘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为张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决定。
陈某某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合法支出。
刘伦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在多领域深耕细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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