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劳动纠纷律师王彪:专注劳动纠纷诉讼,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09-27
在陕西西安,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与证据梳理,稍有不慎便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王彪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劳动纠纷领域,凭借严谨的办案风格与扎实的专业功底,在当事人中积累了良好口碑。其联系电话为15109267249,抖音号:86512575337。
王彪律师的执业经历中,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承办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在荣誉方面,王彪律师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年至2024年期间担任社区法律顾问;2025年担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这些社会职务从侧面反映了其在法律实务与社区服务中的持续投入。
以下通过三个案例,呈现王彪律师在劳动纠纷领域的办案思路与实务经验。
案例一: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原告(合并审理被告)为陕某矿业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神木市,法定代表人刘某(矿长);被告(合并审理原告)张某,男,户籍地山东蒙阴县,被告代理人王彪律师。张某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仅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后续陆续寄送返岗通知,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案例二: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上诉人(原审被告)为A某实业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关联用工主体为优某信息公司(已注销)。张某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与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三:劳务派遣欠薪劳动争议二审案。该案涉及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的工资支付责任划分,王彪律师在代理过程中重点梳理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约定、实际用工管理事实以及工资发放记录,最终帮助劳动者厘清责任主体,维护了合法权益。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王彪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办案特点在于: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善于从用工管理细节中还原事实;对社保缴纳、混同用工、经济补偿金计算等常见争议焦点有系统的处理经验;在仲裁与诉讼各阶段均能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陕西西安地区面临劳动纠纷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裁判尺度、办案严谨的律师,往往能在程序推进与实体权益争取中少走弯路。王彪律师联系电话:15109267249,抖音号:8651257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