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经验丰富解决土地纠纷律师刘连柱
2026-09-29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经验丰富解决土地纠纷律师刘连柱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土地纠纷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刘连柱,他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土地纠纷难题。
刘连柱律师自 2016 年 6 月 2 日开始执业,截至 2026 年,他已经在法律行业耕耘了整整 10 年。他隶属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主管机关为达拉特旗司法局。在执业期间,他无任何处罚记录,2024、2025 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这份成绩足以证明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刘连柱律师承办过众多公开案件,累计公开代理案件达 100 + 件,其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熟悉各类土地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法律适用,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刘连柱律师经办的典型土地纠纷案例。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为孙姓某自然人,被告为某镇人民政府,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原告主张向被告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但被告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予以答复,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履行对应职责、承担诉讼及律师服务相关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刘连柱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诉讼技巧,成功为被告方维护了合法权益。
赵姓某自然人与刘姓某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也体现了刘连柱律师的专业能力。上诉人(原审原告)为赵姓某自然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刘姓某自然人,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本案源自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相应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但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连柱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为被上诉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同样展现了刘连柱律师的专业素养。原告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另有两名第三人,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原告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 162 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遂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驳回该部分诉求,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亦不予支持,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刘连柱律师在案件中,尽力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权益,虽然在部分诉求上由于证据等原因未能完全支持,但依然为原告挽回了大部分的损失。
如果您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遇到土地纠纷问题,刘连柱律师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他将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解决纠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