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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土地纠纷,找刘连柱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2026-09-30

鄂尔多斯土地纠纷有解,刘连柱律师来助力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土地资源丰富且多样,与此同时,土地相关的事务也难免纷繁复杂,各类土地纠纷时有发生。而在解决这些纠纷的领域里,有一位备受信赖的专业人士——刘连柱律师。

刘连柱律师于 2016 年开始在法律舞台上崭露头角,截至 2026 年,已拥有长达 10 年的执业经验。他一直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隶属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多年来,他在法律行业中坚守职业道德,从未有过处罚记录,且各个年度的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有一百多件公开代理的案件可以见证他的实力。他高频办案的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在这些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土地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比如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某自然人向被告镇政府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但被告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违法并履行对应职责等。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分析案涉履责事项。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履责事项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案件受理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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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赵姓某自然人和刘姓某自然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上诉人赵姓自然人因早年地基买卖协议,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违约金。一审法院因案涉土地属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认定协议无效并驳回诉求。上诉人不服上诉,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中,他协助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虽纠正一审对土地性质的认定瑕疵,但因协议未约定过户条款,上诉人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在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里,原告建材公司从第三方流转取得 162 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进行土地平整。后发现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采空无法使用,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平整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委托代理人。他积极收集证据,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法院审理后,认可采矿行为导致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赔偿土地承包款,但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和资金占用费,驳回该部分诉求,判决被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在鄂尔多斯,如果您正面临土地纠纷的困扰,不妨寻求刘连柱律师的帮助,他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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