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经验丰富,专注合同纠纷解决
2026-10-02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种独特的背景使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不仅能够精准把控风险,还能结合诉讼技巧,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身份与岗位
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所优秀党员
社会评价
余建导律师凭借其深厚的银行、金融及法律复合背景,在合同风险把控方面表现出色。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尤其擅长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此外,他还注重保全和执行全流程推进,确保当事人能够真正拿回款项。因此,他深受客户与同行的认可。
获奖情况
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执业城市与业务优势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东莞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他的业务范围涵盖合同起草与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与仲裁、财产保全以及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特别是在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表现。
成功案例
案例一:房屋认购指标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了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的认购指标。然而,由于项目长期停滞,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余建导律师通过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证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被告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了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且未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被告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强调了一人独资企业在交易中的风险,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以避免连带责任。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寻求他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