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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口碑卓越值得信赖

2026-10-02

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穆海燕。作为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律师,穆海燕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和婚姻家事等核心业务。她在处理离婚纠纷方面尤为擅长,帮助无数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赢得了广泛的信任和好评。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穆海燕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毕业于法学本科,并于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多年来,她不仅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还在民商争议解决方面展现了卓越的能力。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典型案例展示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女
被告:吴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
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
文章插图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
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
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

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

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案例二:婚内单方举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张女
被告:李男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
代理律师:穆某、王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
李男婚内单方举债30万元,要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

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李男在婚内未经原告同意,私自借款3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导致家庭财务紧张。原告认为该笔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共同偿还。

被告答辩

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感情尚好。关于30万元债务,系其个人行为,与原告无关,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审理查明

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无争议
李男确实借款30万元,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支出
无证据证明原告知晓并同意该笔借款

核心争议焦点

婚内单方举债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裁判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李男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判决结果

驳回张女关于30万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专业的服务理念

穆海燕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她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复杂的离婚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穆海燕律师都能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的结果。

社会职务与行业活动

穆海燕律师还积极参与社会职务和行业活动,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她曾在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并在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创始合伙人,现任福建玄章律师事务所主任。

客户及同行评价

穆海燕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客户和同行的高度评价。客户称赞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支持。同行们也对她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卓越的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认可。

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纠纷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寻求穆海燕律师的帮助。她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将为您提供最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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