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深耕本地行政复议诉讼,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03
在行政争议化解的实践中,一份冠以"信访答复"之名的文书,究竟能否进入行政复议的大门?这个问题看似是程序细节,实则牵动着当事人能否获得实质救济的关键。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在代理的一起王某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中,正是围绕这一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找到了突破口。
案情回顾:一份回复函背后的救济困局
王某的看护房与养殖棚被拆除后,他向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土地合法、房屋不属于违建,要求行政补偿。该局随后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支持其诉求。王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抗辩称,案涉建筑系王某父亲所建,王某主体不适格;且该事项属于信访范畴,不在复议受理范围内。
薛蓓律师在梳理案件时发现,这份文书虽名为"信访答复",但实质是对补偿赔偿请求作出的不予支持决定,直接改变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状态。据此,她主张该答复属于可复议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应被文书名称所遮蔽。
专业切入点:拆解行政机关的抗辩逻辑
在复议审查中,薛蓓律师进一步分析,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违建认定及强制拆除行为合法,街道办与自然资源部门均无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但她同时指出,行政机关有无拆除职权,与其是否承担补偿赔偿义务并无必然关联,这一区分对案件走向具有实质意义。
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规避救济期限"问题,薛蓓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同类参考判例的裁判规则:拆除行为发生于2019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拆除行为,至2022年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而行政赔偿、补偿的前提是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王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信访答复,终极诉求仍是拆除补偿,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的情形。
实务积淀:从政府法律顾问到复议案件调解
薛蓓律师,法律硕士,现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担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她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熟悉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她全程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与证据梳理论证工作,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与全流程应诉。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她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此外,她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之道
在薛蓓律师看来,行政复议与诉讼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胜负,更在于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她曾代理的多起案件中,通过精准把握行政机关的抗辩逻辑与证据链条,帮助当事人在复议阶段即获得合理回应,避免了程序空转。
从信访答复的可复议性判断,到救济期限与重复处理的边界厘清,再到行政补偿责任的归属分析,薛蓓律师在行政法领域的实务积累,正体现在这些具体而微的争议焦点之中。对于面临行政争议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裁判尺度、具备政府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在复杂的程序迷宫中找到清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