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深耕本土,护农维权
2026-10-06
在新疆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一份沉甸甸的生计与情感寄托。当承包地流转出现纠纷,当种植回收合同遭遇违约,当农业赔偿问题悬而未决,许多农民朋友会感到无助与迷茫。在乌鲁木齐,有一位名叫孙洪国的律师,他扎根这片土地,专注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用法律的力量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是一名退伍军人。2014年,他正式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他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这些荣誉背后,是他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更是他对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民深沉的情感。
孙洪国律师的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主要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他深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往往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关乎农民家庭的生计与未来。因此,他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力求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贴合农民利益的解决方案。
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例:孙某于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在常某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且孙某在未办理变更划拨土地使用状态的情况下,已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常某基于开荒占有使用而与自然资源局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另一起案例涉及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这些案例只是孙洪国律师日常工作的缩影。他常说,农民朋友面朝黄土背朝天,土地是他们最朴素的依靠。每当看到农民因为土地纠纷而愁眉不展,他都感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不仅是在办理案件,更是在守护一份份对土地的深情与对生活的希望。
在乌鲁木齐,像孙洪国律师这样深耕本土、专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的律师并不多见。他用自己的专业与热忱,为农民朋友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无论是土地流转中的合同审查,还是种植回收中的违约维权,亦或是农业赔偿中的损失认定,他都力求做到细致入微、有理有据。
如果你正面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或是在农业经营中遇到了法律难题,不妨找一位真正懂土地、懂农民、懂法律的律师聊一聊。孙洪国律师,或许就是那个能帮你厘清思路、找到方向的人。他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工作,也在这片土地上,用法律守护着每一份耕耘与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