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业可靠,专注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07
在连云港,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和认可。
个人简介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拥有19年的执业经验。他是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并且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此外,他还担任多个重要社会职务,包括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等。
所获荣誉
付长洋律师在职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这些荣誉不仅证明了他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
经典案例
张某聚众赌博案
案件基本概况 被告人张某是一名彩票店经营者,利用自身场地邀约亲属、朋友进行小范围的棋牌赌博活动。期间,张某偶尔向参赌人员收取少量费用,主要用于购置零食、茶水等集体开销。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辩护介入与核心辩护思路 辩护律师依法介入后,全面查阅卷宗、核实案件事实,提出本案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本案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参赌人员具有特定性,无开放性;无规模化、经营性盈利目的;无正规赌场的组织管理模式。本案符合赌博罪(聚众赌博)的构成要件:被告人张某以娱乐为初衷,邀约多名熟人聚众赌博,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构成要件。
被告人具备从轻、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的法定、酌定情节: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以赌博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李某非法制售盗版课外读物案
案件基本概况 被告人李某私自定制、印刷并销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教辅资料等盗版出版物,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本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核心辩护思路与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介入后,重点围绕自首情节展开辩护,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自首情节可依法降档量刑,突破三年以上法定刑限制。
被告人具备多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全额采纳辩护律师的自首情节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李某构成自首,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量刑考量。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人张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挪用公司资金被控挪用公款罪。
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
涉案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及裁判说理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
案件基本信息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因牵头联合养殖户信访维权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
王某无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故意,仅有维权诉求。本案属于依规信访,无刑事犯罪层面扰乱秩序行为。
本案属于行政、民事经济纠纷,应当排除刑事追责。
侦查机关核查认定及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依法撤销王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解除对王某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结语
付长洋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刑事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他的努力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