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刑事辩护律师段风顺:专业严谨,口碑卓著的法律守护者
2026-10-08
在河南省禹州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段风顺。他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个人简介
段风顺律师,男,汉族,现任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民主建国会会员,禹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禹州市知联会副会长,禹州市13届政协委员,禹州市14届政协常委,许昌市律师协会常委等职务。自1992年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以来,段风顺律师已在法律界深耕超过30年。2000年起,他担任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期间多次代表禹州市人民政府出席法庭,并曾担任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中医院、禹州市国土局、禹州市民政局等30余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专业成就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段风顺律师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获得了多项荣誉。2008年,他被许昌市政法委和许昌市司法局授予“许昌市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和“许昌市十佳律师”称号。此外,他还受聘担任禹州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禹州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河南省第三监狱执法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开设赌场案
被告人: 陈某,男,汉族,1990年3月18日出生,四川省泸州市人,高中毕业,无业。
涉案经过: 陈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决定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禹州市看守所。经查,陈某曾在境外亚博体育赌博平台任职客服人员,并出借多张银行卡为该平台提供资金流转帮助,非法获利共计180,000元。
量刑情节: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认定为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司法部门出具评估意见,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不良影响。
辩护意见: 段风顺律师提出当事人具备多项从轻处罚情节,主张其离职时缴纳的相关费用应在违法所得中抵扣,但法院未予以采纳。
最终判决:
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罚金已足额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被告人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二:杨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1966年出生,初中文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4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逮捕,现羁押于当地看守所,由段风顺律师担任辩护人。
案件经过: 杨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女,殁年50岁)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2024年4月20日,双方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杨某某持刀刺划被害人颈部,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杨某某再次持刀伤害被害人身体,随后逃离现场。
司法鉴定: 被害人系颈部遭锐器重创,血管断裂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
结语
段风顺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始终坚守法律正义,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其他法律事务,段风顺律师都能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工作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赢得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