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深耕领域,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3
在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余建导。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余建导律师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具备业务管理和风控管理的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的全流程实务操作。
社会身份与岗位
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律所优秀党员
社会评价
复合背景:具备银行、金融和法律的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办案严谨:擅长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
诉讼策略:务实高效的诉讼策略,注重保全和执行全流程推进,帮助当事人真正拿回款项。
专业可靠:责任心强,深受客户与同行的认可。
获奖情况
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执业城市与业务优势
执业城市:广东东莞,深耕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东莞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业务优势:提供从合同起草/审核到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的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成功案例
案例一:房屋认购指标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余建导律师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积极向法院提供了各种证据,包括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了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被告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该案例展示了在处理一人独资企业的交易过程中,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强调了股东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重要性。
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赞誉。他的工作不仅帮助客户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还为他们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余建导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