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经验丰富,专注合同纠纷解决
2026-10-16
在马鞍山地区,合同纠纷是许多企业和个人常常面临的问题。如何高效、专业地解决这些纠纷,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在这其中,曹芳芳律师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为了马鞍山合同纠纷领域的佼佼者。
一、执业经历与专长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经验。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多年的执业生涯使她对马鞍山本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了如指掌,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且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业务领域
借贷纠纷:涉及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等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处理货物买卖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
劳动争议:代理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等相关案件。
二、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了一批热镀锌方管和角钢,并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双方补签了一份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存在人员、财务混同的情况,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为622166.56元。被告已支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三、非诉讼企业服务
除了诉讼业务外,曹芳芳律师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小企业、医院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合同起草与审核:为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务谈判陪同:参与企业的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
合规方案定制:根据企业需求,定制合规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四、结语
曹芳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马鞍山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无论是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日常的企业法律事务,她都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曹芳芳律师的帮助,相信她能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