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辩护律师陈瑞强:经验丰富专注刑辩守护权益。
2026-10-16
在昆明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曾身着法袍坐镇刑事审判台,如今换上律袍为当事人奔走辩护。从某中级人民法院、某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到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合规及综合事务部主任,陈瑞强律师完成了从“裁判者”到“辩护者”的转身。十余年律师执业生涯,他始终专注疑难复杂刑事辩护,以扎实的审判实务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财产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操经验。
陈瑞强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历,兼具司法机关审判实务与律师执业双重阅历。在法院任职期间,他专职负责刑事审判工作,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命案及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刑事裁判思维有着深入的研究与理解。转入律师行业后,他将审判视角与辩护策略融会贯通,形成了独到的刑事辩护方法论。如今,他身兼云南省刑事专业律师、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社会职务,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搭建、企业家刑事风险预防与化解等领域持续深耕。
在陈瑞强律师的办案履历中,不乏令人瞩目的辩护成果。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他在二审阶段介入辩护,成功将量刑从七年有期徒刑改为三年缓刑,上诉人仅被关押五十三天即获释,实现案件的重大改判。杨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他担任第一被告的辩护人,该案系国家扫黑除恶阶段重大案件。杨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他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检察院不起诉,该案系当地此罪名首例不起诉案例。王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涉案金额一百七十一万余元,最终为王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张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涉诈金额一百一十余万,最终为张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冯某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最终被公安机关撤案处理。王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最终为王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邱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为邱某争取到取保候审,最终获检察院不起诉。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为刘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办理取保候审,最终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为王某争取到取保候审,最终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徐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涉金额超六千余万,为徐某某争取到从轻处罚。李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为李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黄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为黄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黄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为黄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焦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为焦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陈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一案,为陈某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梁某涉嫌赌博罪一案,为梁某争取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安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为安某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这些案例背后,是陈瑞强律师对每一起案件的精雕细琢。以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为例,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核心抗辩点为本案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且当事人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小,同时具有自首、全额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追诉时效已过成为关键事实,最终公安机关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为由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接受委托后,陈瑞强律师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核心抗辩点并提交法律意见,展现了其在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之间的灵活驾驭能力。
除了个案辩护,陈瑞强律师还积极投身普法工作。2020年9月,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残联联合西山区肢残协会、棕树营司法所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陈瑞强律师担任授课教师。2022年8月,西山区司法局组织区属律师队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区属四十家律师事务所派出执业律师四十人参加,陈瑞强律师担任主讲人。这些普法实践,体现了他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
在专业领域之外,陈瑞强律师的执业表现也获得了行业认可。2024年,他获评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颁发的“最佳刑事辩护奖”,同年被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5年、2026年连续获评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最佳刑事辩护奖”,2026年还获评“破浪同行奖”。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对刑事辩护事业的执着与热忱。
从审判台到辩护席,从个案辩护到企业刑事合规,陈瑞强律师始终以审判思维审视案件,以辩护智慧守护权益。在昆明刑事辩护领域,他用十余年的坚守与精进,诠释着一名专业刑辩律师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