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经验丰富,专注离婚案件维权成功
2026-10-16
在当今社会,离婚纠纷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复杂的家庭矛盾和法律程序,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潘京广律师,作为郑州市知名的离婚纠纷专家,以其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
一、基本信息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地区为河南省郑州市。他长期扎根于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和良好的口碑。潘律师不仅是一位资深的专职律师,还兼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和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具备多重专业身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 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
潘律师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及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
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三、执业简介
潘京广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他在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深耕多年,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潘律师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四、专业擅长领域
婚姻家事纠纷: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民事侵权与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欠款追偿、邻里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工伤认定赔偿、社保纠纷、经济补偿金争议;
民商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欠款、合作协议纠纷、合同违约维权;
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行政行为合规咨询、执法异议处理、行政纠纷对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
基层诉前调解: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解方案制定。
五、经典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判决)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贾某,女,1962 年出生,汉族,郑州金水区居民委托代理人:潘律师、任律师
被告:孟某,男,1963 年出生,汉族,郑州金水区居民
委托代理人:王律师、实习律师王某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基本案情
二人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并确认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按60%比例多分未分割财产,包括被告名下的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及三处车位。
法院查明关键事实
车辆:豫 A3K726 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 AX3Z92 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为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
对外债权: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
车位: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
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
款项往来: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
裁判观点与法律依据
法院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的规定,认为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
六、执业优势
双级执法监督资质:同时具备郑州市市级、管城回族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熟悉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审查标准与合规要点,能够精准处理涉行政类法律事务。丰富的调解经验:长期参与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善于通过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扎实的实务功底:潘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您面临的是复杂的离婚纠纷还是其他民事法律问题,潘律师都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