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律师陈瑞俊值得信赖

2026-07-09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展,更涉及众多企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位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陈瑞俊律师,作为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崭露头角,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陈瑞俊律师简介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他身兼数职,不仅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还在多个法律专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勤思善辩,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学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服务过的客户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众多,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和重要单位。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该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为该企业在石家庄的诉讼事务保驾护航。

此外,他还为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为这些客户服务的过程中,陈瑞俊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企业解决了各种法律问题,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分析

下面通过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文章插图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作为电力建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陈瑞俊律师的优势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首先,他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其次,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使他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情况,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他不仅关注法律问题,还会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此外,陈瑞俊律师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能够及时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意见,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中,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成为众多当事人的首选。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他将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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