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深耕刑事辩护,以严谨办案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0
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次辩护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十七年来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赵子龙律师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现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枣庄市律师代表。
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赵子龙律师形成了“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办理的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均获无罪释放,另有数十起案件通过精准辩护取得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把握黄金救援期
审查逮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窗口期。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迅速制定辩护方案。
在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当事人,并在审查逮捕环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了周某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系从犯且无社会危险性等观点。经过多轮沟通与专业论证,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周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中,赵子龙律师同样在侦查阶段介入,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后,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精准辩护,争取不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工作的重要环节。赵子龙律师善于根据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动态调整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理想结果。
在童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赵子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完成阅卷,全面掌握在卷证据材料。初期主张童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核心理由在于其与贺某之间存在真实的空调购销业务背景,主观上缺乏虚开发票的犯罪故意。当检察机关经审查初步认定构成犯罪时,赵子龙律师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将辩护重点转向罪轻辩护,积极争取不起诉处理。着重向检察机关强调童某具有初犯、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且涉案税款已全部补缴,国家税收损失得以挽回。最终检察机关对童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邢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中,赵子龙律师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及与当事人核实,发现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与在案证据反映的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辩护人认为,邢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即便构罪,其犯罪情节亦显著轻微。检察机关经审查全案证据,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决定对邢某不起诉。
审判阶段:全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在审判阶段,赵子龙律师同样以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其办理的案件中,多起案件通过精准辩护取得显著从轻判决。
在杨某东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涉案金额1.9亿元。赵子龙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最终法院判处杨某东二年十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00万元。在张某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罪一案中,赵子龙律师的辩护使得判决从四年减至十八个月。在崔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原建议八年有期徒刑,经赵子龙律师辩护,最终改变罪名减轻,判处二年十个月。
此外,在李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彭某涉嫌伪造金融凭证罪、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多起案件中,赵子龙律师通过有效辩护,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使其得以回归家庭和社会。
典型案例:以专业守护权益
赵子龙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涵盖了刑事辩护的多个领域。在鲍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从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等多个维度阐述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处理。
在邓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中,赵子龙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刑事政策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邓某不构成犯罪或罪轻的理由。侦查机关采纳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邓某作出取保候审,取保到期后不予移送起诉,进而做撤案处理。
结语
刑事辩护是一项需要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责任心的综合性工作。赵子龙律师以其十七年的执业经历,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形成了严谨的办案风格。无论是侦查阶段的及时介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精准辩护,还是审判阶段的全力争取,赵子龙律师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