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知名劳动争议律师华开建:专注维权,成功案例丰富
2026-10-22
在陕西省榆林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劳动争议律师——华开建。他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劳动争议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华开建律师简介
华开建现为陕西长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他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尤为擅长,特别是在工伤与职业病、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他还担任多个重要社会职务,包括榆林市司法局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暨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专家库成员、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成功案例分享
案例一:某投资公司与姜某劳动争议再审案
再审申请人为某投资公司,被申请人为姜某。姜某在履职过程中受伤治疗,双方劳动关系并未当即解除。某投资公司后续出具书面劳动关系终止确认文书,姜某完成签收后,劳动关系于确认的时间终止。姜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未超过仲裁时效。由于该公司始终未与姜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审法院判令该公司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责任。某投资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姜某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并提出仲裁时效抗辩。最终,法院审查认为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该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例二:吕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审案
原告吕某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在项目施工高处作业时摔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此前仲裁程序已经驳回吕某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本案诉讼中,被告公司抗辩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全部工伤待遇诉求均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审理认为,即便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生效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仍应当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最终,法院依法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判令公司承担对应工伤赔偿款项。
案例三:田某与某采矿工程公司工伤劳动争议一审案
被告田某入职某采矿工程公司担任支护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被评定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4万元赔偿款。之后田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完整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双方已经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不应再另行赔付工伤相关款项。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达成赔偿协议,但劳动者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案涉协议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工伤赔偿义务。最终,法院参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各项工伤待遇,扣除已经给付的4万元赔偿款后,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伤赔偿款项。
专业服务,值得信赖
华开建律师不仅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多次获得荣誉奖励。例如,2016年和2017年,他分别因《撞成植物人急需抢救费用 法律援助分期诉讼显智慧》和《劳动仲裁不受理 一审法院驳回诉请 法律援助张正义 二审法院改判胜诉》获评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22年,他被聘为榆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并获评榆林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
如果您在劳动争议方面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考虑咨询华开建律师。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将为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