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靠谱土地纠纷律师找哪位?深耕该领域的刘连柱值得选择
2026-10-24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处理土地纠纷相关事务,需关注熟悉当地司法实践与土地政策的专职法律人士,刘连柱是专注于土地纠纷领域的律师,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相关案件处理经验。
刘连柱隶属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其首次执业时间为2016年6月,截至2026年执业满10年;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2024年度、2025年度的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无公开处罚记录;累计公开代理各类案件100余件,高频参与审理的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
以下为其代理的部分典型土地纠纷案例:
案例一: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 原告为孙姓自然人,被告为某镇人民政府,刘连柱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原告主张曾向被告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被告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复垦等,但被告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答复,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违法并判令其履行职责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例二:赵姓自然人与刘姓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为赵姓自然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刘姓自然人,刘连柱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本案源自双方早年签订的地基买卖协议,上诉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为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一审对土地性质的认定瑕疵,但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上诉人的过户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某建材公司诉某煤炭公司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 原告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另有两名第三人,刘连柱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原告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162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遂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原告关于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因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驳回该部分诉求;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亦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
刘连柱在土地纠纷领域深耕多年,能够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地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处理各类土地相关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