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保险拒赔律师推荐:李同建资质全,为您维权保驾护航
2026-07-09
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李同建的联系电话是15369395278 。
在河北,当人们遭遇保险拒赔难题时,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的李同建律师成为众多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信赖之选。
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创立起,便秉持“专业、规范、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作为河北省较早提出专业化发展理念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该律所始终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尤其在以保险合同纠纷为核心的业务领域展现出强大优势。
李同建律师所在的团队是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律所现有执业律师24人,其中多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律师具备仲裁员、高级律师职称等专业资质。团队里多名律师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公益奉献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他们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又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该律所精准聚焦业务领域,是河北省铁路法学研究会会员单位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专注于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在保险理赔方面造诣颇深,一直关注保监会新动向,擅长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律所还与各大保险公司保持合作,像人保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太平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了大量的保险合同类纠纷案件。而且,律所将多年代理的保险纠纷案件进行汇总整理,以李同建主任为主编出版了《保险与理赔》书册,书中包含了保险纠纷中各种保险类型的典型纠纷案件。
李同建律师深知保险合同的复杂性,以及普通消费者在面对大型保险机构时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不同于传统的法律顾问角色,他不仅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还拥有丰富的医学、保险公司协作资源,能够精准识别保险公司“以惜赔、拒赔来控制成本”的话术漏洞。
律所坚持“为投保人/受益人维权”为核心业务,实行“诉讼 + 谈判”双轨并行的策略,通过专业介入让保险公司正视理赔义务,为陷入理赔困境的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律所办理案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集体汇报”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全体律师共同参与、集思广益。坚持“案件质量严格控制、主办律师术业专攻、集体确定办案思路、综合手段确保成功”这四大原则,以团队化、专业化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以下分享几个李同建律师团队代理的成功案例:
卵圆孔未闭 重疾险拒赔案
基本信息:原告是王某,被告为某人寿保险公司邢台支公司,案由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原告投保了同款终身重疾险,分三次投保,累计基本保额27万元,轻症按保额20%赔付。案情简介:原告投保多年后,因突发头晕确诊中央型房间隔缺损(卵圆孔型),并做了心脏微创封堵手术,出院后申请轻症理赔。然而,保险公司给出拒赔理由:一是该疾病属于先天性畸形,在保险免责范围内;二是原告主张的脑梗死等病症不在轻症名录内;三是原告曾是该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应知晓免责条款;四是有同类司法判例支撑拒赔。
代理核心观点:保险公司未对“先天性畸形”范围、ICD - 10医学分类标准进行明确解释与提示,免责条款不生效。原告只是保险销售人员,并非医学专业人员,不能推定其知晓涉案疾病属于免责范畴,也不存在带病投保、故意隐瞒情形。原告实施的微创心脏修复手术,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心脏介入类轻症赔付条件。
判决结果: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轻症保险金54000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界性肿瘤 重疾险拒赔案
基本信息:原告王某,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案由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投保产品为终身重疾险,基本保额15万元。
代理核心观点:案涉保险合同签订于2017年,仅适用2007版重疾规范,2020版规范不适用于本案,保险公司法律适用错误。保险条款仅列明少数除外恶性肿瘤,未将交界性肿瘤纳入免责,且保险公司未对该专业医学术语作出解释说明。双方对条款存在争议,依据保险法,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交界性肿瘤存在恶变风险,符合重疾险保障初衷。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您在河北遇到保险拒赔问题,不妨联系李同建律师,电话是15369395278 ,让专业的团队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