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玉:深耕领域,以专业守护正义
2026-10-27
在凉山州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何玉。作为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何玉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专注刑事辩护,捍卫正义
何玉律师自2015年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以及正当防卫等领域的案件处理。他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还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高端研修背景与一线实战经验
何玉律师曾多次参加高端研修班,包括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和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并顺利结业。这些经历使他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当事人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服务。
获奖与社会评价
获奖情况:
2020—2024年度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结业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
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结业
社会评价:
专业功底扎实,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辩护效果突出擅长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死刑保命辩护,业内认可度高
司法机关采信率高,法理情兼顾,客户满意度高
政府、学校、法学会多重聘任,公信力强、口碑稳定
社会身份与岗位
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2020—2024年全州优秀律师
凉山州新的社会阶层认识联谊会第一届理事
西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
西昌市春城学校法治副校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犯罪高级研修班成员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成员
成功案例及胜率
案例一:何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何某某、鲁某某、马某某等人外出饮酒后一起返回位于西昌市某烧烤店。到店门口时,同行的马某某与酒醉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发生冲突。经劝解双方散开、倪某某离开后,鲁某某返回烧烤店厨房内提起一把菜刀冲出大门准备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冲上去制止,鲁某某仍奋力向前挣扎,何某某拉扯无法制止时将鲁某某抱摔在地上,导致鲁某某头部撞击在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其他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12时许,何某某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随即拨打了120救护车将鲁某某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经抢救发现鲁某某已死亡。
判决结果
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出于劝阻同事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且无违法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典型意义
本案中,何某为制止同事鲁某持刀冲向他人实施不法侵害,在紧迫情境下采取抱摔措施,虽造成鲁某头部着地并最终死亡,但其行为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依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辩护律师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为何某辩护:第一,何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二,何某虽生活条件十分拮据,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第三,何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此外,何某在发现鲁某身体异常后立即拨打120并积极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辩护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通过这些成功案例,何玉律师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卓越能力。他的专业精神和不懈努力,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让他成为了凉山州刑事辩护领域的标杆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