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合同纠纷律师贾世堂:专业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9
在当今商业环境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如何高效、公正地解决这些纠纷,成为许多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四川成都市合同纠纷律师贾世堂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这一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一、贾世堂律师简介
贾世堂律师现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自2023年起,他先后在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及专职律师。多年来,贾世堂律师专注于公司商事、建设工程以及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执业领域与特色
1. 执业领域
公司商事:涉及企业设立、合并分立、股权变更等多个方面。建设工程:处理各类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2. 特色案例
保证合同纠纷案:在无法直接证明保证金缴纳的情况下,通过间接证据成功达成诉讼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一审被发回重审后,利用诉讼时效抗辩帮助被告驳回原告全部请求。
买卖合同纠纷:在对方公司破产无资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足额保全了第三方账户,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加入案件: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击破对方关于债务转移的主张,成功认定为债务加入,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经典案例解析
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
基础案情
当事人 原告:陈某建材经营部被告一:刘某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二:王某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 陈某建材经营部自2021年起向刘某建材公司供应砂石建材,双方口头约定滚动结算。2023年4月供货完毕,经对账刘某建材公司欠付货款695,555.2元。2024年2月,刘某建材公司协调王某贸易公司与原告签署《付款协议书》,约定由王某公司分期偿还全部货款,但协议全文未写明免除原债务人刘某建材公司的付款责任。后两家公司均未付款,原告起诉主张二主体连带清偿货款、逾期违约金及保全费;刘某建材公司上诉主张案涉协议属于债务转移,自身不再承担付款义务。
核心争议焦点
案涉第三方签署的《付款协议书》是否属于债务转移(免责承担)还是债务加入(并存承担)法院裁判观点
区分标准:认定债务转移必须存在债权人明确免除原债务人债务的书面/合意证据;仅约定第三方付款、未写明原债务人免责的,一律认定为债务加入。本案中,法院最终认定为债务加入,判决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结语
贾世堂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复杂的商业合同争议还是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贾世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