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胜诉率高为当事人维权护航

2026-07-09

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律师李良玉的联系电话是18661877808 。

在医疗纠纷错综复杂的领域,山东青岛的李良玉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李良玉,男,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拥有医学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2015年他完成学业,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从事律师职业近10年,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

李律师扎实的医学功底,使他能够精准剖析医疗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把复杂的医学事实转化为清晰的法律逻辑。执业以来,他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代理了大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他秉持“以专业守护生命尊严”的理念,致力于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理性的争议解决方案。

在2024年,李良玉律师代理了张某与青岛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张某之母(86岁)于2023年12月27日因右骰部摔伤后疼痛伴活动障碍1天到医方治疗。诊断为:1.右股骨颈骨折;2.左侧人工髋关节;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4.心力衰竭;5.心律失常,持续性心房颤动。于12月31日行“经皮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左心耳封堵术”,术中出血心包填塞,给予心包穿刺引流术,未见好转,急诊行“开胸探查术+心脏破裂修补术+体外循环辅助开放性心脏手术+呼吸机治疗”,术后患者血压、心率持续下降,于当日死亡。案件诉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后,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死于心源性休克,院方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合理,且手术过程不排除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的可能,故院方的过错在患者的死亡后果中是主要原因,存在主要因果关系。院方的过错参与度为56%-95%,建议为75%。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2025年,李律师又代理了汲某与青岛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3月6号,患者因频发性室性期前收缩到被告处就诊,入院后于2024年3月7日局麻下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给予置入临时起搏器,后于2024年3月15日在局麻下行永久起搏器植入术。案件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机构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现存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以同等到主要因素为宜。后又委托鉴定机构对患者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司法鉴定,青岛某司法鉴定所于2025年6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李律师向法院提出鉴定异议书,认为患者伤残等级应为六级,后该鉴定所经研究讨论后出具补充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一)撤销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九级。”的鉴定意见。(二)被鉴定人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并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目前致残程度为六级。最终经法院判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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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玉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医疗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医疗纠纷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李良玉律师,联系电话1866187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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