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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刑事辩护律师张双喜:专业专注,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10-31

在新乡市,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双喜。作为河南定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执行主任,张双喜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法律界赢得了广泛赞誉。

一、个人简介

张双喜律师是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拥有中级职称。他在军旅生涯中度过了十余载,培养了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心。自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有15年,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曾任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现任河南定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并担任新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党代表、新乡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以及新乡市红旗区律师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二、专业能力

张双喜律师擅长处理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杀人罪等复杂刑事案件。他曾代理过多起重大涉黑案、传销案、强迫交易案等群体性刑事案件,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司法机关的认可。

三、社会评价

张双喜律师不仅在专业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他曾参加新乡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还在新乡市首届青年律师刑事辩论大赛中获评优秀辩手。此外,他还获得了“2015-2019年度河南省优秀律师”、“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

四、成功案例

案例一:虚假诉讼案

案件基本信息

文书名称:取保候审决定书
文章插图

办案单位: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
当事人(化名):屠某,男,1987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河南省获嘉县某乡村,职业为农民。

案件概况

公安机关侦办2026年6月26日新乡市凤泉区冯某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犯罪嫌疑人屠某被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决定对屠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自2026年8月6日起算;要求屠某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要点解读

本案属于报捕后检察院不批捕,公安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不等于无罪。

案例二:强奸案

案件基本信息

文书名称:释放证明书
关押场所:新乡市看守所
办案单位: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分局
当事人(化名):谢某,男,2009年4月18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新乡市某村镇。

案件概况

谢某因涉嫌强奸案,于2026年8月23日被拘留/逮捕;后因办理取保候审,根据红旗分局释放通知书(新红公(刑)释字【2026】221号),新乡市看守所于2026年9月22日对谢某予以释放。

要点解读

当事人2009年出生,案发时属于未成年人;本次释放是取保候审释放,案件继续办理,不代表案件撤销、不代表无罪。

案例三:涉嫌盗窃罪

案件基本信息

文书名称:释放证明书
关押场所:沂水县看守所
办案单位:沂水县公安局
当事人(化名):方某,男,1995年1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案件概况

方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6年6月10日被拘留/逮捕;后因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理取保候审,依据沂水县公安局释放通知书,沂水县看守所于2026年7月10日将方某予以释放。

要点解读

看守所释放原因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侦查程序继续推进,不等于撤案或者无罪。

五、总结

张双喜律师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成为新乡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践行党员使命,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张双喜律师将是您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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