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劳动纠纷律师兰军伟:本地经验丰富,专注劳动纠纷维权
2026-11-01
在陕西西安,一位在劳动法领域深耕多年的律师,正以他丰富的实务经验与深厚的专业素养,为无数劳动者和企业提供着法律服务。他就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兰军伟律师。
专业背景与行业认可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执业16年,长期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他不仅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更在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
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兰律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他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
此外,兰律师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咨询专家等多项社会职务,并受聘为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榆林大学实务导师及西安市创业导师。
擅长领域与服务特色
兰军伟律师主要服务于陕西西安地区,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1号绿地中心B座十层。他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
在实务工作中,兰律师不仅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还积极参与劳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他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并公开发表了《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关于当前各行业滥用承包合同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类型及对策》《关于当前陕西省欠缴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探讨及实务操作技巧》《论社会保险争议的民事诉讼范围》等二十余篇文章,为劳动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典型案例: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
在兰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颇具代表性。
苏某自2002年起在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限、岗位职责、岗位纪律、工作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签、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聘用合同》,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并支付了丧葬补助金5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中,苏某家属被告知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求中止认定程序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家属委托兰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兰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给家属分析了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包括按照协议直接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风险等。为了尽快实现家属获得工亡赔偿的目的,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的方式开展代理工作:一是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获知工伤认定程序系单位申报,在调查程序中因单位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人社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后,家属不了解法律规则,自己写了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获知家属并未向人社部门提供过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文本后,积极与经办人员沟通,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二是为了不拖延程序,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在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代理律师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虽然单位提出了行政复议,但兰律师也同时提出了工亡待遇的一审诉讼程序。在一审诉讼中,双方围绕苏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单位以其属于协会为由认为自己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双方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且苏某突发疾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兰律师从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用工事实、合同约定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证,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注劳动纠纷维权
兰军伟律师以其丰富的本地经验、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陕西劳动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劳动者维权还是企业用工合规,他都能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