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经验丰富,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11-01
在昌吉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律师不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在法律行业和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卓越的影响力,是业内公认的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专家。
专业背景与资质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他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总能构建严谨的辩护策略。多年来,他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为业内的标杆人物。此外,马德清律师还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代表性案例
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查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分析案情,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发回重审后,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及的犯罪行为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因此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中,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社会影响力
马德清律师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他的执业风格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他不仅在法律实务中表现出色,还在社会履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职务。
总结
马德清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如果您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律师将是您的理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