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滑莹:深耕领域,专业可靠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11-02
在当今社会,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日益凸显,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滑莹就是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
专业背景与荣誉
滑莹律师是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不仅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被评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及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这些荣誉和职位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她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
法制宣传与社会职务
滑莹律师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担任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通过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此外,她还担任了多个政府法律顾问和社会职务,如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等,为地方政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成功案例
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不起诉案
案件概况
2011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某大厦时,以某县某公司的名义承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国家的499.8万元配套资金投入三人共同修建的大厦当中。其间,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配建资金顺利转入公司账上,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2014年,三人商量后将该宾馆以两千万元整体转卖给了他人,闫某某和马某某在转卖协议书上签字。
办案过程
滑莹律师接案后,及时阅卷并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提出辩护意见:首先,被不起诉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其次,马某某并没有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经过充分论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滑莹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本案意义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作了详细规定,但实践中此类案件数量较少。本案的成功办理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潘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案
案件概况
A是一名民营企业家,在乘坐高铁时看到邻座无人,但座位前方储物兜里放着一个眼镜盒,他拿上眼镜盒后下车。邻座乘客报警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
办案过程
滑莹律师会见A后,了解到A辩解自己并无盗窃意图,只是想追出去将眼镜盒还给邻座。滑莹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及司机证言,证明A并不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滑莹律师的意见,决定对潘某某不起诉。
本案意义
本案的不起诉决定强调了证据裁判规则与法定证明标准的重要性,确保了司法公正。
总结
滑莹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刑事问题,选择滑莹律师将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