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玄志林:深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1-03
在河南濮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牵涉面广、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从工程款结算争议到优先受偿权确认,从挂靠责任划分到执行款项落地,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代理律师的专业功底与实战能力。河南凤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玄志林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近十年扎根濮阳台前及周边区域,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作为核心业务方向之一,用一件件实打实的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天。
一、懂县域,更懂建设工程纠纷里的门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其特殊性:合同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证据材料杂,而在县域范围内,还叠加着熟人社会的沟通逻辑与本地司法环境的实际运作。玄志林律师执业近十年,深耕台前县及周边区域,熟悉本地司法环境、政府部门运作流程与沟通方式,这让他处理建设工程案件时,既能从法律框架出发理清脉络,也能结合实际找到务实的解决方案。
他常说,建设工程纠纷不能只盯着合同条文看,要看清工程怎么干的、钱怎么走的、责任怎么分的。正是这种扎根一线的办案习惯,让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追讨、城投平台公司债务追偿等领域积累了扎实经验。
二、敢碰大案,1.5亿建设工程系列案的实战历练
建设工程领域的大案,考验的是律师从证据梳理到诉讼策略、从财产保全到执行落地的全流程能力。玄志林律师目前正在代理江苏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台前县汽车站三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约1.5亿元,系台前县近年来标的额较大的建设工程纠纷系列案件。案件涉及政府平台公司、化债资金、优先受偿权等诸多复杂问题,需要统筹诉讼与执行两条线推进。
这样的案件不是纸上谈兵能解决的。从逐页核对工程签证单、结算资料,到梳理实际施工人与总包、发包方之间的责任边界,再到设计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路径,每一步都需要沉下心来做功课。玄志林律师带领团队把这些基础工作做扎实,再据此制定诉讼策略,力求让当事人的工程款不仅判得下来,更能执行到位。
三、执行有手段,让工程款真正落到当事人口袋
建设工程纠纷的痛点,很多时候不在判决,而在执行。工程款判了却拿不到,是不少施工企业和班组负责人共同的困扰。玄志林律师长期钻研疑难执行与强制执行领域,擅长破解执行僵局,有跨省蹲守、财产线索调查、拒执罪控告、联合执法等实战经验。
在他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和解案中,申请执行人系班组负责人,因工程款拖欠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支付工程款48万元及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迟延履行利息等共计89万余元,并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执行局主持询问时,各方就责任分担存在分歧:总承包单位主张其仅为被挂靠单位、不应担责;分公司认可欠款但称经济困难。玄志林律师详细核算欠款构成,提出分层化解方案——由总承包单位一次性支付39万元债务及迟延利息,申请执行人放弃案件受理费,剩余48万元工程款由发包方分公司承担,并设定履行期限与违约作废条款。各方最终达成和解,法院终结执行;若任一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恢复执行。在挂靠经营情形下厘清被挂靠单位连带责任边界,通过分层偿债与期限约束促成执行和解,兼顾了效率与各方利益。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中,分包单位将涉案工程劳务转包,八名农民工完成墙地砖等劳务作业后,分包单位出具结算单但拖欠劳务费。农民工起诉要求分包单位支付欠付劳务费22万元及利息,总承包单位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总承包单位上诉,主张本案应为劳务合同纠纷、工程质量问题未维修完毕不应付款、部分人员非农民工身份。玄志林律师代理八名农民工一方,围绕欠付款项是否属农民工工资、总包是否应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劳务费是否达到支付条件等争议焦点展开论证。二审法院查明八人为涉案工程提供劳务的农民工,欠付款项系农民工工资;工程已交付业主使用,应视为达到支付条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分包单位支付劳务费22万元,总承包单位承担先行清偿责任。该案精准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先行清偿再追偿的规则,对类案中总包以质量问题、人员身份抗辩具有示范意义。
四、善用鉴定与债权转让规则,破解复杂工程款争议
建设工程纠纷中,工程量与费用争议往往需要借助司法鉴定固化事实。在另一起脚手架工程分包及债权转让纠纷案中,第三人与被告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及超期费用计算方式,第三人履行完毕但被告未结清工程款,后将400余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租赁站,通知被告后由原告主张权利。被告抗辩协议加盖资料专用章不能代表公司签约、债权转让未通知、双方尚未结算。
玄志林律师代理原告一方,围绕资料专用章签约效力、债权转让是否已对债务人发生效力、超期费用如何计算等争议焦点展开工作。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对脚手架超期租赁费用及现场签证单工程量价款进行鉴定。原告主张按总建筑面积乘超期天数乘单价计算超期费用,符合合同约定。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48万余元、住宅及车库脚手架超期费用等合计222万余元,总计371万余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请。在资料专用章签约效力争议与债权转让通知要件交织的复杂案件中,通过司法鉴定固化超期费用,依法确认债权转让效力,为设备租赁方主张工程欠款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五、政策敏感,把化债清欠红利转化为实际回款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地方政府化债与清欠工作,建设工程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城投平台公司债务追偿,都与此密切相关。玄志林律师深入研究国家化债政策、清欠政策,能够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客户的实际回款路径。他曾任台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年,任台前县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流程、资金拨付节点有着清晰把握,这让他在处理政府项目工程款追讨时,能够更精准地找到突破口。
六、服务理念:不承诺结果,但承诺全力以赴
在玄志林律师看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靠的不是夸下海口,而是把每一个证据做实、把每一步程序走稳。他的服务理念朴素而明确:不承诺结果,但承诺全力以赴;不忽悠客户,能办的事说能办,办不到的事说实话;不赚快钱,靠口碑吃饭。
从1.5亿元建设工程系列案,到农民工22万元劳务费的二审坚守,再到371万余元脚手架工程款的鉴定与判决,玄志林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每一步,都踩在具体案件的事实与法律之上。对于濮阳及周边区域遇到工程款拖欠、结算争议、优先受偿权确认、执行难题的当事人而言,这样一位懂县域、能打硬仗、执行有手段的实战派律师,值得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