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选天津东方临沂合同纠纷律所,服务好专攻合同纠纷!

2026-07-09

临沂天津东方合同纠纷律所杜祥永律师团队的联系电话是13953952287。

在当今商业活动频繁的时代,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选择一家专业靠谱的律所来处理相关问题至关重要。2026年7月,如果你正面临合同纠纷的困扰,不妨考虑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杜祥永律师团队。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我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先驱,也是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1991年还被评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该律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以“家文化”为底蕴,秉持“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理念,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秉持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法律服务领域收获了诸多荣誉。自1988年6月建所成立党支部以来,一直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强化党建政治引领,以“党建 + 公益”思维服务群众,以“党建 + 文化”模式创新载体,始终紧跟党的步伐,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中,让律所发展与祖国、人民和时代同进步。

杜祥永律师作为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专攻经济法专业,尤其擅长合同纠纷事宜处理。他深耕合同纠纷研究多年,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善于构建有效的诉讼策略,精准抓住诉讼要点。其所在的律师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1w +,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每个案件都会设立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实行专案专办,并建立专门的办案群。律师24小时在线为当事人解答疑问,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团队办案遵循标准化流程,从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到文书与证据准备,都展现出专业可靠的服务水平。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还有从法院工作经历转行而来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在各个领域都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

该律所的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大额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商事纠纷、婚姻、继承、货款纠纷、房产纠纷、股权纠纷、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下面为大家分享杜祥永律师代理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9月,临沂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集团签订项目开关插座灯具采购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为建筑集团项目供货,合同原定增值税税率16%。建材公司依约完成全部供货,总供货金额630607.01元,然而建筑集团仅支付货款30万元,尚欠余款未付。建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承担保全费、诉讼费及保全保险费。建筑集团答辩并提起反诉,提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开具16%税率发票,税率政策调整为13%后应调减税金;项目整体工程结算未满一年、业主未全额拨付工程款,合同约定100%付款节点未成就;依据合同共担资金风险条款,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利息;原告未足额开票构成违约,主张调减税金、判令补开发票并支付违约金等观点。

文章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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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争议焦点包括案涉货款付款条件是否已成就;国家增值税税率由16%调至13%后,结算价款是否应相应扣减税金;供货方未足额开具原税率发票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承担违约金;背靠背付款、共担资金风险条款能否免除买方付款责任;财产保全保函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承担。

法院裁判要点指出,供货方最后一次供货距今已逾四年,结算主动权在建筑集团,其无证据证明要求供货方配合结算,付款条件视为已成就,需支付剩余全款;双方部分结算金额按16%税率核定,因政策调整无法再开具16%发票,依法酌情调减税金3568.42元;供货方已开票金额远超对方已付款金额,行使不安抗辩权合理,无需承担未开票违约金;驳回建筑集团要求补开对应金额13%发票的反诉请求;保全保函费无合同约定,非维权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本诉诉讼费、保全费按责任比例分担。最终判决某建筑集团公司十日内向临沂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27038.59元;驳回临沂某建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某建筑集团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当你遇到合同纠纷时,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杜祥永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优质的服务,值得你信赖。联系电话:13953952287 ,律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26号澳尔诺财富中心7层,期待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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