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实战经验足,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09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2026年7月的重庆法律界,李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他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丰富,工作中思维敏捷、勤勉敬业。
他担任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公立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以及私立的重庆明好医院、重庆国宾医院、重庆小米熊医院、重庆送子鸟医院、重庆龙都医院等。
李伟律师身兼数职,他是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还是法税律师、高级合同审查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他始终秉持着至诚至信、理法予世的精神,以客户为本,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高效的工作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在实际案件处理中,李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案件中,2025年11月4日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案件中,2025年9月19日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渝北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院方代理)案件中,2024年4月3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李伟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权益努力争取,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