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深耕刑辩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1-08
在河南濮阳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不在聚光灯下高谈阔论,而是习惯把案卷翻到边角起毛;他不热衷于渲染结果,却总能在罪名与量刑的关键节点上找到转机。他就是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张高阳。多年来,他扎根濮阳本地,把主要精力投向刑事辩护,用一桩桩扎实办理的案件,积累起属于自己的职业底色。
从法学课堂到刑辩一线
张高阳,1988年2月生,河南南乐人,汉族,法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2006年至2011年的系统法学训练,为他此后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打下了基础。2012年,他进入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该所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具有中级职称。
除了刑事辩护,他还长期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对象涵盖物业管理、财产保险、设备制造等领域。这些经历让他对民商事交易的细节有较深理解,也让他在办理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民交叉案件时,能够较快抓住事实脉络与法律关系的关键。
刑辩不是走过场,而是逐帧还原事实
在张高阳看来,刑事辩护的价值不在于庭上说了多少话,而在于能否把案件事实和法律定性拆解清楚。他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中,公诉机关以犯罪未遂提起指控。辩护过程中,他围绕案发当晚的微信记录、通话记录和酒店监控,梳理出被告人系在被害人强烈反抗后自动放弃并离开现场的事实,提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而非未遂。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中止,依法减轻处罚。
另一起案件中,同案人员以租车后伪造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借款的方式骗取钱款,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指控。张高阳从犯罪发生的环节入手,指出行为发生在质押借款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主张犯罪数额应以实际交付为准,扣除案发前已归还部分及预先扣除的利息。法院最终变更全案罪名,并按实际交付标准认定数额,被告人的量刑档次随之发生变化。
还有一起案件,侦查阶段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他紧扣“冒充警察身份”这一核心事实,指出被害人交付财物是基于对执法身份的误信,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案件最终以较轻罪名定罪,刑期与侦查初期的预期形成明显差别。
不同案件类型,同一套严谨方法
翻阅张高阳办理的刑事案件,类型并不单一:既有强奸、故意伤害等传统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也有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既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黑产案件,也有危险驾驶、开设赌场等常见多发案件。
在他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人系挂名法定代表人,涉案合同金额达千余万元。他从被告人从未参与经营管理、未实施吸收资金行为入手,结合在案证据指出其主观故意存疑,并主张从犯地位。法院采纳从犯认定,依法减轻处罚。在另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被告人为在校大学生,受雇担任所谓“客服”。他围绕从犯地位、如实供述、退赃退赔展开辩护,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从轻处罚。
对未成年人案件,他同样投入心力。一起校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未成年被告人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起诉,让孩子得以继续学业。
专业之外,还有一份基层情怀
2022年5月,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对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张高阳获评该称号。当时濮阳市共有8名律师受表彰,他是其中之一,受聘服务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琐碎而具体,正是这份贴近基层的经历,让他更清楚普通群众面对刑事问题时的无助,也更理解一名刑辩律师肩上担子的分量。
他带领的办案团队由三名执业律师和一名实习律师组成,日常注重案件研讨和证据梳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时,习惯从阅卷、会见、取证到庭审预案逐项推进,不放过程序细节,也不回避对定性问题的反复推敲。
结语
刑事辩护关乎自由,也关乎一个家庭的走向。张高阳律师的执业轨迹没有太多戏剧性表达,更多是把功夫下在案卷里、下在事实与法律的衔接处。对于濮阳本地遇到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找到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办案严谨、愿意沉下心研究案件的律师,往往比任何承诺都更实际。张高阳和他的团队,正在这条路上持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