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11-08
在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复杂化的当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权益博弈往往牵涉多重法律适用难题。从工伤认定到群体性裁员安置,从规章制度审查到仲裁诉讼衔接,每一环节都考验着法律从业者的专业功底与实务智慧。在青岛,有一位深耕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十四年的律师,她以仲裁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审视案件,用严谨的办案风格和细致的沟通方式,在众多复杂纠纷中为当事人寻得合法合理的解决路径。她就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爱玉。
从仲裁席到代理席:双重视角下的专业积淀
刘爱玉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起,她受聘担任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兼任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这一特殊身份使她能够从裁判者与代理人的双重视角理解劳动争议案件的核心争点,在办案中更加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
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刘爱玉长期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并持有企业合规师(高级)资格。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超龄务工者工伤认定案: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
在刘爱玉代理的众多案件中,一起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案颇具代表性。该案不仅关系到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银发劳动者”群体工伤保障的普遍性难题。
基本案情显示,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及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停放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后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从交接班到同事发现异常上前搀扶的全过程。
张某之子委托刘爱玉代理此案后,她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面对物业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针对“是否已离岗下班”的争点,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事实层面,张某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门卫岗位的合理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状态。针对“超龄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争点,她从相关法律规范出发,论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依法享有工伤保障权益,用工单位不能以年龄为由免除工伤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为逝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保障。这起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刘爱玉在工伤认定“灰色地带”中精准把握法律界限的能力。
群体性争议化解:提前介入与分层沟通
在大型国企、外企裁员及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中,刘爱玉建立了“提前介入+分层沟通”的工作机制。她注重在矛盾激化前介入,通过梳理用工模式、审查安置方案、分层与员工沟通等方式,成功化解多起员工安置纠纷与集体维权案件,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三十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执业以来始终坚持的理念。在她的办案实践中,这一理念体现为对每一份证据的细致审查、对每一位当事人诉求的耐心倾听,以及对法律适用边界的审慎把握。在劳动争议这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她以仲裁员的专业判断与律师的尽责态度,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搭建起理性对话与合法解纷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