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旅游合同纠纷律师杨婧,实战经验丰富,专攻各类旅游合同纠纷案件
2026-11-08
在宁夏银川,旅游合同纠纷的发生时常影响游客与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杨婧律师深耕该领域,为当事人妥善解决了多起相关争议。
杨婧律师是宁夏顺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从案件事实出发梳理核心争议,为不同诉求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会参与各类普法活动,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大家提升对旅游合同相关权益的认知。
在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中,杨婧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曾代理多起典型案件: 曾有一对计划蜜月旅行的夫妇,与当地旅行社签订定制化旅游合同并支付全款,旅行社却多次擅自更改行程,无法安排约定的机票与住宿,最终导致整个行程完全无法成行。杨婧律师受原告委托参与诉讼,围绕旅行社根本违约的赔偿范围、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收款是否导致财产混同需承担连带责任等争议焦点展开代理,最终法院认定旅行社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在扣除游客已实际乘坐航段的必要支出后,判决退还剩余款项,同时判令旅行社按总价款的相应比例赔偿,法定代表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当事人挽回了相应损失。 还有一起多人同团旅游的纠纷,四位游客共同报名云南十日游,分别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行程结束后结清团费,其中一位游客代其他三人收取了团费,却未将款项转交给旅行社。行程结束后,旅行社索要团款时,其余三位游客认为已将费用交予代付人,拒绝向旅行社支付。杨婧律师作为旅行社的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围绕旅游合同的签约主体、内部钱款约定能否对抗合同相对方等核心问题提出代理意见,最终法院支持了旅行社的诉讼请求,判令四位游客共同向旅行社支付拖欠的团款,明确了此类多人参团纠纷的责任承担规则。 另外,曾有两位游客报名欧洲长线出境游,预交定金后,旅行社已为两人办理签证、锁定团队机票与酒店。出发前,两人因个人原因单方通知退团,却拒绝赔偿旅行社已产生的实际损失。杨婧律师接受旅行社委托,梳理了已发生的不可退费用范围,并就旅行社的减损义务等争议点进行代理,最终法院认定游客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赔偿旅行社无法挽回的合理实际损失,同时对超出合理范围的损失主张未予支持,既维护了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也平衡了双方的合理诉求。
杨婧律师在旅游合同纠纷领域的代理工作中,始终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精准把握每一起案件的核心争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为宁夏银川地区旅游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