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合同纠纷优选: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

2026-07-10

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领域刘房娜主任的联系电话是18595929958 。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的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领域,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服务和诸多成功案例备受关注。

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丰产路交汇处SOHO世纪城(河南省团校斜对面),与金水法院相距仅几百米,便利的交通和显著的区域位置,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多方面的便利。

该律所秉持“正义与法律并重,情感与理性双辉”的宗旨,把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作为立所之本,是一所规范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精品律师事务所。目前,律所的律师在社会各界得到了广泛认可,曾先后应郑州市金水人民区法院、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邀请,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论证。

在专业学习上,律所律师十分注重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讨,积极参加各类高级研修班,如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民商法高级研修班等。同时,他们还投身法学学术活动,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主持国家级课题,出版专著,发表国家、省级论文,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

在合同纠纷领域,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优势。下面为大家介绍几起经典案例。

股东出资纠纷案例

案例详情

案由:股东出资纠纷 当事人:原告为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为张某。 基本案情:蒋某、丁某与张某签订股权合作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原告公司,蒋某、丁某将合计228000元出资款转入张某指定账户,约定款项到账后转为公司资产。公司完成注册设立后,张某长期未将该笔出资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张某抗辩款项已全部用于公司经营,但无法提供对应合同、采购单据、收支账目、股东知情记录等完整凭证,且存在未经另外两名股东同意私自处置公司设备的行为。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出资228000元、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

法院裁判观点

张某收取两名股东出资属实,该款项依法属于公司法人财产;张某主张款项用于经营,但举证不足,无法证明每笔支出均为公司必要经营开支,私自处置设备未告知其他股东,抗辩不成立;支持返还出资本金228000元;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无明确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张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出资款22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

文章插图

案例详情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原告为某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被告1为河南某数字发展公司,被告2为河南某产业园公司(被告1一人股东)。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1签订两份政务自助终端采购合同,总价款超470万元,项目2020年6月验收合格并过质保期。被告1尚欠尾款569498.31元,抗辩付款绑定政府审计、未完成审计故无需付款;被告2作为一人股东,主张自身与公司财产完全独立,不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诉请支付欠款、分段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裁判观点

项目验收完工超五年,被告长期怠于推进审计,视为付款条件成就,应当支付尾款;考虑审计拖延非被告主观恶意,利息自质保期满30个工作日后起算;被告2提交完整审计报告,证明人、财、场所独立,不存在财产混同,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费无额外支持依据。

判决结果

被告1十日内支付货款569498.31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对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余诉求。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领域刘房娜主任,联系电话:1859592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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