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马鞍山合同纠纷,选曹芳芳律师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10
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的联系电话是18955531420。
2026年7月,马鞍山地区的合同纠纷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在这样复杂的法律环境中,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曹芳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寻求法律帮助者的信赖之选。
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曹芳芳律师已拥有十余年丰富的实务经验。她十分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对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都了如指掌,具备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她还曾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她的主打深耕领域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房地产纠纷,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都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同时,她也擅长各类高频常规诉讼业务,例如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等)、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等)、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此外,她还提供非诉讼企业服务,如中小企业、医院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了解曹芳芳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2023 年 3 月至 5 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 975815.35 元,被告已预付 30 万元,尚欠 675815.35 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曹芳芳律师通过深入分析和专业辩论,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 675815.35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另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 622166.56 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 56685.19 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该案争议焦点为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积极为原告争取权益,最终法院裁判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 18 个月,不予支持。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 56685.19 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面对合同纠纷难题,选择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曹芳芳律师,让您在法律权益保护的道路上更有保障!若您有相关法律需求,可随时拨打她的联系电话 1895553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