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经验丰富之选
2026-07-10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郴州的经济合同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德新。他自1994年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以来,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的浪潮中,至今已走过30多个春秋。
1994年9月,王德新开启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主要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他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凭借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从不轻易做出虚假承诺,对待每一个案件,都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的机会,也因此在百姓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从1994年从事法律工作,到2011年成为专职律师,这期间,王德新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用的技巧。他还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了如指掌。他就职的律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范围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而王德新作为律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承办大案要案。
在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特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帮助他们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他在经济合同领域的实力。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在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到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原告诉请:一是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二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三是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只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照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中没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的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为被告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他们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出借的方式提供资金,在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14.6%,并在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一分钱都没有还,原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抗辩:被告认为借款只是侯某个人的债务,另一被告不是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过高,应该按照LPR四倍上限进行调整;部分借款是免息借款,不应该计算利息;款项原本是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该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对此表示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为14.6%,超出了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将其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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