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诚信可靠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11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合同纠纷时常困扰着众多企业和个人。而方兰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成为了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难题的可靠选择。

方兰律师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她擅长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等多个领域的合同纠纷。

就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说,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是挂靠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某工程局公司与该建设工程公司签订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韩某负责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等工作。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然而,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亦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却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两方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在这个案件中,方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她指出,争议焦点在于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最终,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判决结果是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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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兰律师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例如,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汤某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2015年起,张某、汤某夫妻二人向刘某租赁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周转材料,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双方多次对账……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难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她将以诚信可靠的服务,为您解决问题。联系电话:1807107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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