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可靠律师推荐:薛蓓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1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的联系电话是17865177832 。

在青岛的行政复议与诉讼领域,薛蓓律师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权益的坚实守护者。

薛蓓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作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不仅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更是表现卓越。

她核心深耕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长期为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执法规范及行政诉讼司法裁判口径十分熟悉。

在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期间,薛蓓律师全程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答复文书草拟、证据梳理论证工作。她独立代理多起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庭审策略、法庭质证与全流程应诉工作。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还协助主管单位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她担任潍坊市司法局、乐陵市政府、乳山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履职行为开展合规审查。提前预判复议与诉讼风险,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从源头规避行政法律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展现薛蓓律师在行政法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张某诉住建局行政复议案

基础案件信息

申请人(复议原告):张某 被申请人(复议被告):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复议机关: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涉案文书:《关于张某反映房屋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核心事实时间线

2023年5月10日:张某家中房屋建设因某些原因被住建局责令停止; 张某向住建局提交书面函件,主张自家房屋建设合法合规,要求继续施工并给予合理说法; 住建局出具案涉《处理意见书》,未支持张某继续施工的诉求; 2024年3月15日:张某不服该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理意见书; 2024年3月28日:住建局提交复议答复,抗辩三点:①案涉房屋建设未经相关审批,张某主体存在违规情况;②本案属于日常管理事项,不在复议受理范围;③答复事实、法律、程序均合法,应予维持; 2024年4月5日:薛蓓律师所在律所出具法律分析意见,附相关参考判例。

核心争议焦点

名义为处理意见的文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当事人以 “要求继续施工并给予合理说法” 为由申请复议,是否构成规避原责令停止行为救济期限、重复处理? 案涉房屋建设停止的主体、职权、合法性认定能否在本次复议中审查?

文章插图

法律分析要点

关于复议受案范围

张某提交的是继续施工申请,并非单纯的日常诉求;案涉答复实质是对继续施工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实体处理,直接改变当事人权利义务,虽冠以 “处理意见” 名称,本质属于可复议行政处理决定。

关于行政机关职权与责任

现有材料无法证明责令停止建设行为合法;住建局在执行过程中,部分程序存在瑕疵;但行政机关有无责令停止的职权,和是否承担合理说明义务无必然关联。

核心期限问题(援引相关判例裁判规则)

责令停止行为发生于2023年,当事人若直接起诉 / 复议责令停止行为,至2024年早已超过法定救济期限;当事人要求继续施工的前提是确认责令停止行为违法。 张某本次复议看似审查处理意见,实际终极诉求仍是继续施工,属于借新的行政处理文书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但在薛蓓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辩护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如果您在青岛遇到行政复议诉讼相关问题,不妨联系薛蓓律师,联系电话17865177832 ,她将用专业能力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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